一、补充招聘的原则和条件
(一)参加第一轮招聘考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只面试的岗位除外);
(二)参加补充招聘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三)申请补充招聘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拟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四)申请补充招聘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当在合格线上(笔试合格线均为50分),只面试的岗位除外;
(五)已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报考人员和放弃面试、体检、拟聘用环节的人员不再具有参加补充招聘的资格。
二、补充招聘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考人员从即日起,可以登录惠安人才网(http://www.huianrencaiwang.com)查看补充招聘职位、补充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2019年惠安县编外合同人员补充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5日-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惠安县螺城镇东升商住区15C惠安县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3、资格审查:补充招聘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请顺序整理装订)。
①报考人员填写《2019年惠安县编外合同人员补充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相片);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第一轮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单(考试中心—成绩查询中打印)。
4、报名注意事项:
①如因错过补充招聘时间,或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全责。
②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补充招聘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
1、考试方式为笔试的岗位,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报考人员第一轮招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不再进行笔试);
2、考试方式为面试的岗位,按报名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择优聘用;
3、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根据第一轮招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人员为面试人选;
4、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派遣单位研究同意后确定招聘人数或比例。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四)体检
1、根据岗位计划数,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者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且学历相同者,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在招考过程如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595-87392792(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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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