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具体条件及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报考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07日至11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泉州市图书馆办公室。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高中毕业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教育部网站查询结果)主要学术水平或业绩成果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泉州市图书馆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4)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提交信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重点了解应聘者的现实表现,了解应聘者业务能力及专业技术水平;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等)、档案是否真实;了解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了解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职位要求。并根据审查情况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具体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现场考核
1.考核组成员:随机抽取7名专家库图书资料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
2.考核方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3.成绩计算: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最终得分为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所得平均分。考核成绩需达60分(含60分)以上,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引进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核(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招聘人数确定体检对象。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应于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二)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完成考核、考察等程序后将明确的考察结果和聘用意见书面报组织人事部门。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考生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三)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选将在市文旅局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资格复核、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决定(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二)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0595-2284877)。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市纪委派驻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777712。
点击下载>>>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