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
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应届和近五年内毕业(取得相应学位时间晚于2014年10月12日)的硕士、博士毕业生。
3、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2日。
4、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承诺在莆服务期不少于5年。
6.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7、具备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9、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送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2385512),或发送E-mail:pyrsk10000@126?com。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2月3日
五、考试程序
(一)由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重点查证应聘人员专业、学历等情况。
(二)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招聘。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三)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面试,面试的具体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二)对拟签约人选组织体检,体检安排在本院,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重点考察拟签约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计划生育等情况。
八、聘用、递补
体检、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聘用,因上述情况及考生放弃等产生的空缺岗位,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原则上依次递补一次。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考生放弃等产生的空缺岗位,可在招聘期内(含招聘工作结束后六个月内,即公布拟聘人选之日起算)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包括考试成绩)在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网站、院内OA、公开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上级部门按有关程序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应主动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监督电话:0594-2286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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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