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
2020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二、引进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引进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1984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岁以下(1989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留学归国博士放宽到40岁以下(1979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硕士35岁以下(1984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对有高级职称或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博士、硕士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理论功底深厚,专业知识扎实,作风严谨,具有很强的学习钻研和实践运用能力。
(四)应届毕业生博士、硕士学历、学位证书获取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前,其中留学回国博士、硕士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在申报职称考试或评审中有弄虚作假、诚实失信以及违规违纪在禁考禁评期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3日-12月9日。
四、专业要求
审计、金融、财政、土木工程、城乡规划等专业方面高端人才。
五、个人身份、岗位安排及及引进人数
引进的人才,个人身份为事业人员,编制使用贡井区委组织部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贡井区高端人才服务中心的专项周转事业编制。为最大限度发挥引进人才的作用,引进的人才派驻到相关机关、事业单位挂任职务开展工作。此次贡井区拟面向全国公开引进11人(具体职位情况见附件1)。
六、引进程序
(一)投递报名表。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意愿及适合岗位,将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文档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暂提供就业推荐表)、职称、获奖证书等原件的扫描文档,直接向中共自贡市贡井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邮箱投递。
(二)审核材料。收到报名表后,中共自贡市贡井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自贡市贡井区引进储备人才需要与岗位需求、应聘者就业意愿和自身条件进行审核筛选。对审核符合自贡市贡井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应聘者,由贡井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通知本人在面试时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审核通过后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名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综合测试。只要通过审核即可参加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取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全方位、多维度对应聘者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达到此分数线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及政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中共自贡市贡井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安排一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安排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安排递补人员。
(五)公示。经综合测试、体检及政审考察合格后的拟引进人员,按规定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会议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考生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安排递补人员。
(六)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待遇
引进储备的高端人才,试用期满后初聘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或九级职员,也可根据本人职称及意愿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在贡井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6个月)。挂职期间,执行事业单位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政策(基本工资、津补贴和绩效工资由区高端人才储备中心发放,差旅费、加班值班补助等其他待遇由挂职单位发放),同时按照《自贡市贡井区高端人才引进储备管理办法(试行)》享受安家补助等相关优惠政策,给予5-30万元/人的安家补助。
八、组织实施
由中共自贡市贡井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会同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自贡市贡井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0813—3305966、3300443,郑老师,电子邮箱:gjqrcb@126.com,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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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自贡市贡井区委组织部
自贡市贡井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