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37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的工作需要,2020年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事业编制岗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北京舞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校工作纪律;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实事求是,踏实肯干,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身心健康、能胜任高校工作任务要求;
5.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6.具有北京市户口;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或符合非京生源应届生留京条件,并且应届毕业生必须具有本年度就业派遣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北京舞蹈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recruit.bda.edu.cn/)(建议用火狐浏览器、IE浏览器登陆)进行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版材料。
2.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3月16日。
(二)资格审查及报送纸质材料
1.北京舞蹈学院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用人部门招聘工作组将对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排序,根据排名,按岗位数量和应聘人员数量不超过1:10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并通知其报送相关纸质材料。
2.报送纸质材料:
网上生成并打印《北京舞蹈学院2020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照片处贴上本人近期1寸照片);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含首页),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获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原件经核对后,当场退回;应届生须提供《2019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当场退回。
3.报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及考察
1.教师和演员岗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的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专业测试后,以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与专业测试合格(不低于60分)人员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的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按实际入围考生人数进行综合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40%,综合面试成绩占60%。
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后,以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与笔试合格(不低于60分)人员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的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按实际入围考生人数进行综合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综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占70%。
2.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排名,按照不超过1:1的比例选取应聘人员进行试岗考察,并做出试岗考察鉴定。试岗考察合格的人员,将实施外调考察。
(四)体检及公示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学校将符合聘用条件的拟录人员信息于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说明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拟聘用人员须在2020年年底前到我校报到并完成入职手续,逾期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按应聘岗位相应的职务等级兑现待遇。
4.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8935952,邮箱:hr@bda.edu.cn
联系人:焦老师
人才招聘系统技术支持:曹老师,联系电话:15032127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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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舞蹈学院人事处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