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1名;
(二)岗位设置:垫江县三溪镇卫生院本部护理岗1名;
三、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其他要求:
1.年龄30岁以下;
2.具有护士执业资格,中专以上文凭。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简章中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垫江县三溪镇卫生院办公室。报名者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01月13日9:00时至2020年01月18日17:00时期间于办公室报名。
(三)笔试安排
笔试时间为2020年01月19日(星期日)上午10:00时。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基础护理),笔试采用百分制。
(四)技能考试
现场进行随机抽取考试题目。
技能操作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试岗考核,考官对考生试岗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并作出书面报告,报办公室备案。
(五)总成绩=笔试成绩×60%+技能成绩×4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垫江县三溪镇卫生院公示栏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对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垫江县三溪镇卫生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临聘人员所在岗位待遇。
七、纪律要求
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联系地址及电话:
垫江县三溪镇卫生院办公室:18996708390
垫江县三溪镇卫生院纪检监察室:18996829715
垫江县三溪镇卫生院
2020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