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根据岗位需求不同,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谈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要求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及以上学历人员、专业不限;
(二)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有志于从事档案管理及人事类事务性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有一定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电脑软件应用操作,有档案管理、人事方面的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录事项: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6日至3月2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要求内容详实,发送到电子邮箱:2391893813@qq.com,邮件主题为XX应聘XX岗位,如张三应聘协检员岗位。
3、面试方式根据疫情实际情况而定。
联系电话:0574-89183736,83867522
联系人:赵老师、严老师
以上岗位均为劳务派遣岗位,一经录用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宁波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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