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有吃苦耐劳精神;
2.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财会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财会工作经验,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思想品行端正;
三、聘用期限
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再续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面试为主的方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填写《宁波国家高新区财政局公开招聘辅岗人员报名表》(附件1),于2020年3月12日下午5时前发送至电子邮箱:6786609@qq.com,邮件请以“应聘+姓名”为主题。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网上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根据《报名表》情况进行审核,并电话通知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
2.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
组织人员对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者才可参加面试。
(1)审查时间:与面试时间同步,另行通知。
(2)审查地点:宁波市广贤路999号高新区管委会9楼东边会议室。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②报名表;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cx/lscx/query.do)学历查询结果。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参加面试。没有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参加面试。应聘者必须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
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四)录用
经过面试、体检等环节确定的拟聘人员,报经高新区人社局同意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合同。
(五)待遇
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宁波国家高新区现行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同等条件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请在报名表上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与地址,期间如有变化应及时告知。
2.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4-89288716。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