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萧山区殡仪馆服务大厅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有萧山区、滨江区、钱塘新区户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记录,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3.身体健康,能适应殡仪馆的工作时间,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工作安排;
4.要求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掌握基础的电脑办公技能。
5.计算机相关专业、殡仪相关专业毕业或有殡仪馆工作经验者优先,且可适当放宽户籍、年龄和学历限制。
三、招录程序
整个公开招录过程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5日至3月13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电话报名:0571-82363918)
2、报名方式:与工作人员对接后发送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和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照片或扫描件进行报名;
3、报名者应保证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倾向、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业务能力等。
(三)体检
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到萧山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xiaoshan.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入围人员,必须在公示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者解聘证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录用的决定。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报到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即与区殡仪馆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如发现不适应本职工作或工作不负责,存在违法违纪等行为,区殡仪馆有权解除合同。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萧山区财政局核准的编外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执行,享有五险一金等福利。
五、其他
1、面试、体检等程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杭州市萧山区殡仪馆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