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招聘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临时工作人员6名,其中综合岗位人员2名、业务岗位人员3名、数据处理岗位1人。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历史记录;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善于沟通交流和组织协调,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
3.专业岗位要求:
⑴综合岗位人员2人,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中文类专业,熟悉宣传、策划等,具有较强的文字编辑和综合能力。
⑵业务岗位人员3人,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统计学、经济统计学、金融学、会计学、财政学、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管理学专业,能够熟练掌握操作计算机。因工作需要,该岗位需要经常到乡镇(街道、园区)、社区、行政村等一线开展工作,建议为男性。
⑵数据处理岗位1人,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相关专业,熟悉数据库管理、分析、局域网构建专业,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实践操作能力。
4.长兴县生源或具有长兴县户籍,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9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处分期间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事项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9日至3月20日止。
2.咨询方式:办公室电话(0572-6022148)
3.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扫描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填写《长兴县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临时招聘人员》报名表,压缩成“姓名+岗位”文件夹,以邮件(QQ:1379928066)形式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5.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录取办法: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各超过1:5,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5,直接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6.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7.公示:体检、考察结束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此次招聘人员临时用工时间为1年6个月,在岗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有关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统计局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2-602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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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兴县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招聘临时人员报名表.doc
长兴县统计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