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东南数字经济研究院衢江分院工作人员2名。具体详见计划汇总表中序号1-18的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留学人员要求其就读院校在2018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AcademicRankingofWorldUniversities,简称ARWU)前500名,排名榜网址:http://www.shanghairanking.com/ARWU2018.html)。招聘对象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本科学历为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毕业的人员,不列入引进范围)。
2.国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事业心、责任感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3日及以后出生)。
4.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验的计算,截止到2020年3月20日。
5.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要求。
6.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不得报考。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衢江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公告公示”、“人事信息”栏及时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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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17:00为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可把报名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到指定邮箱(383966180@qq.com),并加QQ好友,以便后期联系及资格审查。联系方式:0570-3838706、0570-3838728、18758995086,QQ号码:383966180。
报名者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以下材料(原件照片):
(1)《2020年衢江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4)能反映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等专业水平的相关材料;
(5)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各类荣誉及奖励证书、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各学期学习成绩单等能证明在校期间表现的相关材料。
(三)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及资格初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网上报名人员是否报名成功及通过资格初审,以回复邮件为准。若超过3个工作日,未收到回复邮件,请及时电话联系。择期举行现场资格复审,进一步核实报名资格。
(四)资格比选
1.根据报名人员就读高校、学历学位、专业素养、业绩阅历等进行资格比选,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谈对象。
2.若应聘人员较多或者资格比选择优困难,可经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谈对象,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谈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谈和专家评审环节,不与专家评审成绩合成总成绩。
(五)面谈及专家评审
1.由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专业评审团对入围面谈对象的专业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面谈及考评,重点考察报名者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适岗能力、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能力及表现。专家评审成绩合格分为7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低于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2.为保证引才质量,根据资格比选、面谈、专家评审情况,将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
3.面谈和专家评审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谈和专家评审的,视为放弃资格。
(六)体检
1.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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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核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程序实施。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八)公示、聘用
1.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
2.拟聘用人员在衢江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报考人员放弃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4.按专业招聘,具体岗位统一调配。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在衢江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才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聘用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专业要求参照《2020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进行资格审查。
(四)接到专家评审通知并参加评审的人员,应试期间统一提供免费食宿,入围体检对象免收体检费用,市外人员按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到衢江区的距离远近给予500元-2000元的交通补贴。
(五)人才津贴、奖励政策:对全职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的下列人才,分别给予:①紧缺的55岁及以下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45岁及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安家补助20万元,每年分别发放2万元、1.5万元人才津贴;②急需的45岁及以下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5岁及以下的“双一流”院校(含原“211”或“985”院校,不含二级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5万元。③35岁及以下的“双一流”院校(含原“211”或“985”院校,不含二级学院)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给予安家补助1万元。
(六)未尽事宜由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
2020年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事业单位招引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汇总表.xlsx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