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拟公开招聘政府雇员17名,其中:全科受理岗位人员7名,人社医保综合受理岗位人员10名。政府雇员不占行政事业编制、不具有行政职务,与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5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户籍不限;
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做事认真、细致,能够熟练运用windows操作系统和办公自动化操作系统;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功底和较强的服务意识;能适应较快的工作节奏、独立完成分配的工作。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0年2月1日—3日,衢州市2020年春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严老师:3080177,汪老师:3081203。
2.报名需带材料:
(1)《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2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免冠近照3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报名时留好联系方式,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主要根据岗位需求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知识和写作能力。试卷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招聘按1:3比例开考,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核减计划将另行公布。
(四)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笔试结束后,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划定最低分数线,然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者不列为体检、考核对象。
(五)体检
1.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录用标准执行。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录用条件。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核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的所有聘用人员,需与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签订约定为期五年的服务期协议。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主要信息在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z.gov.cn∕)、衢州人才网(www.qzrcw.com)、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报考者请关注“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将通过衢州人才网(www.qzrcw.com)、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衢州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依据有关文件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0-38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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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