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辅助类岗位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具备从事统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从事统计工作1年以上的经历;
3.年龄:198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熟悉电脑办公,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逻辑思辨能力和沟通能力;熟悉统计法律法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实施过程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9日—2020年3月13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请持相关资料到成都市郫都区统计局(郫都区望丛中路998号,区机关办公区1办公区1号楼366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持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单位从事统计工作1年以上的证明以及报名表(贴一张两寸免冠照片)进行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考核方式: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具体考核方式。
5.体检: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单位在区及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6.签订合同及上岗:合格人员由成都世纪后勤服务公司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我单位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不服从用工单位安排、违反劳动合同有关规定、不遵守用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考核不合格的,退回成都世纪后勤服务公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依法履行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家部门关于规范编外人员薪酬发放和管理的通知》(郫人社发〔2017〕137号)执行。
四、其他
本公告由郫都区统计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8788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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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区统计局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