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将乐县中小学幼儿园计划招聘新任教师36名(不含紧缺急需专业),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2020年将乐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6日至2002年3月16日期间出生,下同)。
7.台湾地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福建省在编教师;
7.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方法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3月16日-3月22日为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份。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报考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及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三)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报考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次考试使用最新的《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三明市教育信息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3.报考人员的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jyt.fujian.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学历认证材料,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6日,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0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及科目按准考证公布的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短信、试题及答案等,均与县教育局等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加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县教育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人员办理加分手续。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正常上班时间)向县教育局人事股(将乐县古镛镇滨河北路10号,联系电话:0598-2269263)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将乐县人民政府网(www.jiangle.gov.cn)网站公示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包括:
(1)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人员报考县直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
(2)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享有笔试卷面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退役运动员办理加分手续时,需提供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材料。
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服役前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籍生,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二)面试
本次面试由将乐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报考人员中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成绩取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招聘对象。面试内容涉及到技能测试项目的,技能测试单项成绩应60分(百分制)及以上,达不到6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方案和面试人选将及时在将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le.gov.cn)网站上公示。
2.面试人选资格复核。面试人选确定前,县教育局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核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三)总成绩的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加权计算。总成绩为百分制,成绩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人员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人员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县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县教育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4.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另行指定体检医院,复检时不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综合考核,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县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考核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学历证、学位证、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体检表、协审表(应届毕业生免协审)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报将乐县教育局。
(三)选岗
同一专业有多个招聘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
不参加选岗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每位拟聘人选仅选岗一次,任教学校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拟聘用人选达不到岗位需求时,按照拟聘用人选占相应类别学校、相应学科的岗位需求比例进行分配。
(四)公示和聘用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及招聘成绩、综合考核和体检结果,按照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公布的具体应聘学校岗位。
2.拟聘人选确定后在将乐县人民政府(www.jiangle.gov.cn)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拟聘人选经公示合格的,按程序报县人社局核准,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新聘人员在县人社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等与《通告》规定不符的事项时,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可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决定。
(二)报考人员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递补必须在10天内完成,且各环节的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的拟聘用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县新任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再递补。
(三)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和将乐县人民政府网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网上咨询。登陆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的“在线咨询”栏目进行留言咨询。
2.电话咨询。网上报名、缴费等招聘工作政策方面问题,请咨询将乐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8-2269263)。
七、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地点:县教育局二楼办公室,监督电话:0598-2322252)。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将乐县教育局人事股0598-2269263;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0598-8770559)。
(三)未尽事宜由将乐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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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教育局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将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