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民政局。
二、招聘单位简介
番禺区民政局主要承担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流浪乞讨等救助工作;负责推进、指导、管理养老服务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等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的工作;加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区性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工作等。
三、招聘职位、人数及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4.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二)说明
1.与职位条件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
2.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以2020年2月29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应聘者须是198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于2020年3月17日前,带齐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前往番禺区民政局四楼410人事组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番禺区市桥街禺山大道104号)。联系人:原小姐,联系电话:020-84694866。
六、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考部门通知。
(一)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
(二)面试主要内容为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三)考试成绩按笔试与面试4:6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二)按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计划生育情况等,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三)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八、聘用和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律法规要求,由番禺区民政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考核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
(二)薪酬面议,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购买五险一金,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假5天。
本公告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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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