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人数
夹浦镇党政综合办临时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4.长兴县生源或具有长兴县户籍,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处分期间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步骤和程序
招聘工作分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扫描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填写《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临时招聘人员报名表》,压缩成“姓名”文件夹,以邮件(QQ:961276133)形式报名。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4.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录取办法: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各超过1:5,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5,直接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5.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6.公示:体检、考察结束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
体检考察无异议的,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此次招聘人员临时用工时间为6个月,在岗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有关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2-6015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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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