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上杭县应急管理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4名,岗位一:性别要求男性,招聘3名,负责办公室的值班及扑救森林火灾带队工作、防火期24小时应急值班及其他工作;岗位二:性别要求女性,招聘1名,负责办公室内勤、应急值班工作及其他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热爱森林防灭火工作,品德端正,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因需要野外扑救火工作,男性无残疾,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其他条件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岗位一:要求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水平;岗位二: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0年2月28日以后至2002年2月28日以前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5.招考范围为上杭县,即报考者报考时常住户口在上杭县辖区内。
6.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现役军人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3)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招聘到国有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如:违反综治等政策法规的人员、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即日起至3月6日止,报名采取网络或邮件方式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纸质材料邮寄至到上杭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地址:上杭县振兴路165号,为避免遗失,请采取挂号或快递方式,投寄后电话确认),电子材料报送邮箱:shfhb119@163.com,咨询电话:0597-3842183,联系人:黄元炳。
(二)材料
1.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或电子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加分条件中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复退伍军人证明、扑火队员或护林员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一份(相关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保管好原件)。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名结束后,上杭县应急管理局将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以资格审查为准。
3.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考试办法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本次招聘考试通过量化评分、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报名结束后,由上杭县应急管理局对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基础成绩》计算,为基础分+加分。
(1)基础成绩为:符合基本条件人员,基础分为50分。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相应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2分:①学历层次(专科学历加1分,本科学历加2分,研究生以上学历加3分);②复退伍军人加2分(含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退役人员);③中共党员加1分(含预备党员);④男性具有扑火队员或护林员工作经历满1年及以上的,女性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含乡镇党委政府)从事办公室文字工作经历满1年以上的,每满1年加1分,封顶5分;⑤男性应聘人员取得C1及以上驾驶证的加1分。
(2)面试:按基础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有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查应聘人员的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相关森林防火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分数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名表、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报名材料及加分材料原件进行现场验证。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成绩计算:总成绩=基础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又相同,以年龄小者优先。
(4)体能测试:岗位一应聘人员要求参加体能测试,按总成绩及优先顺序的排名,1:1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科目为1000米跑(30周岁及以下要求时间在4分25秒以内为合格,31周岁及以上要求时间在4分35秒以内为合格)。测试不合格,则按总成绩及优先顺序的排名递补测试人员。测试合格人员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与考核
1.按总成绩及优先顺序的排名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岗位一要求应聘人员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2.体检标准按前述第一条中的招聘条件及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3.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3.体检不合格者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即以招聘单位正式通知体检时限为准)完成相关体检项目导致体检医院不能作出体检结果的,不予聘用。
4.在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职位按总成绩及优先顺序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5.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上杭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研究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经上杭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会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杭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如因聘用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及优先顺序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办法与待遇
1.经资格审查、面试以及体能测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统一与上杭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续聘。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工资待遇: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参照本单位现有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七、其他
1.因各种原因,在体检、考核等环节出现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及优先顺序排名实行递补原则。
2.本公告由上杭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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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