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宣教员,数名
三、工作职责
1.负责园区对外接待讲解和游客中心相关工作。
2.负责接受观众以及各类团队的咨询、预约和接待工作。
3.负责园区志愿者的招募、培训、上岗及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协调各场馆的接待工作。
5.负责园区各类主题文化活动的策划和实施。
6.负责园区与媒体资源的对接和宣传推广。
7.负责园区与各共建单位的联络和走访。
8.负责各场馆开放日的接待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类工作。
四、岗位要求
1、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旅游管理、播音与主持、广告学、新闻学等专业优先。
3、普通话标准流利(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登记标准(试行)》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口齿清楚,声音洪亮,形象气质佳,女身高不低于162cm,男身高不低于172cm。
4、同等条件下,具有志愿者工作或讲解工作、活动策划工作经验者优先。
5、熟悉基本办公软件操作以及办公流程。
6、身体健康、品学兼优,工作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7、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报名。
8、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不得报名。
9、在校学生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五、工作地点
长沙市开福区新河三角洲长沙滨江文化园内。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将个人简历及近期全身照片、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2589051314@qq.com邮箱。
2、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82892811。
3、个人简历中务必留下通畅的手机号码,有关事项本中心将通过短信通知。
4、未被录用人员的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初审、面试和复试
长沙滨江文化园管理中心根据个人简历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电话通知各考生。通过初审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寸照(3张)到长沙滨江文化园管理中心二楼会议室(201)参加面试,进入复试的考生择日进行复试。
七、人员管理
1、合同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长沙滨江文化园管理中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雇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合同。
2、薪酬及福利:按长沙市人社局批复的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标准发放工资。政府雇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佣金包含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和个税,社保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缴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沙滨江文化园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