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照或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A照、B照),并且具有5年以上驾驶类岗位工作经验;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说明:“40岁以下”指1980年(含)3月9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地点:长沙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办公室(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一段569号218室)
3.报名时间:2020年3月10日(星期二)9:00-3月16日(星期一)17:00(双休日不受理报名)。
4.现场报名时,考生须携带填写好的《2020年长沙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驾驶证、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5.资格审查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在考生《报名表》上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表》作为参加考核的重要凭证,由考生妥善保管。
(二)考核
1.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考生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核,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
3.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以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4.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三)体检
1.体检由长沙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实施。
2.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健委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五、聘用及待遇
1.考察合格人员即聘用为普通雇员。聘用的普通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占用行政或事业编制。
2.新聘用人员与长沙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签订劳务合同,并明确试用期1个月。
六、其他
咨询电话:长沙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综合科:0731-82528677
监督电话:长沙市水利局机关党委:0731-88667119
长沙市水利局人事处:0731-8866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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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沙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doc
长沙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