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及性质
1、招聘人数:2名
专业要求:法学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社会学类、管理学、经济学等相关专业;
2、性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三、招聘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德才兼备;
2、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40岁以下;
3、具有党校、高校等相关教学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
四、组织报名
1、由区委党校组织公开报名工作,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同时进行。
2、报名日期为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30日(以报名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报名和资格初审。请有意应聘的人员自即日起从本站下载《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奖励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发送至wuwf@shpt.gov.cn或wuweifengxia@163.com,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
5、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参加普陀区委党校组织的招聘考核。
五、考核方法和时间安排
招聘考核由笔试、面试等组成。
1、由区委党校组织报名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时请携带身份证。
2、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并组织面试(含试讲),具体名单由区委党校通知。
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组成,面试不及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聘用方式
根据招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名单;经组织考核、资格复查、体检、政审、信用评估及学历认证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区委党校按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聘用期内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灵石路1430号(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党校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6071272邮政编码:200065
邮箱:wuwf@shpt.gov.cn或wuweifengxia@163.com
联系人: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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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党校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