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突出竞争性和坚持德才兼备用人原则,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招聘后与重庆皓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医师1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指标、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身高要求;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6.年龄、学历根据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及面试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3月27日。
2.报名地点:重庆市武隆区人民医院行政医技楼6楼院人力资源科。
3.考生报名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重庆市武隆区人民医院编制外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2)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医院编制外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中所涉及的相关奖励、培训等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围绕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费用收取
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考生按每人50元缴纳考务费。
(四)考试时间: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人员,凭身份证原件、缴费收据原件于2020年3月28日在武隆区人民医院行政医技楼七楼学术报告厅抽取考号。
(五)考试考核
1.笔试
招聘岗位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要求达到1:3。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卫生健康委及招聘单位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招聘。
考试内容:临床医学相关知识,满分100分。
2.面试考核
面试面谈: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工作态度、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规培证的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总成绩按面试成绩记分。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考生自备文具,携带身份证原件参考。
五、体检
(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体检在武隆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检查内容。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确定拟中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参加招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提出拟中聘人员。拟中聘人员在区人民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政审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中聘人员,由医院考核小组进行政审,审查合格后,实行3个月劳动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皓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聘期内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健康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武隆区卫生健康委指导下由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武隆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凤山街道建设东路3号)
邮编:408500
电话:023-77707808
联系人: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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