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一)省纪委监委技术保障中心工作人员3名;
(二)省纪委监委福坡教育管理中心工作人员8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海南省公开招聘,具有海南省户籍、现在海南省内工作的非海南籍人员,以及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非定向应届毕业生(籍贯不限)均可报名。
(二)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3.身体健康;
4.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服从工作分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在校期间所修课程须全部合格,并在毕业时取得与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含在校期间院系级以上单位的处分);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有意报考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于2020年4月7日8:00至2020年4月13日18:00期间,发送报名邮件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海南廉政网公布。
(三)笔试。笔试地点在海口,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采取闭卷限时的方式,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四)面试。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南廉政网公布。如考生在面试前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组织到相关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省纪委监委承担。如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入围考察人选。如考生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在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海南廉政网公示7天。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在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人选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先签订聘用协议,待毕业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需提交《海南省纪委监委所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获得奖励或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文章等,在编人员的工作单位还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相关证明和在校期间成绩单),邮件发送至sjwzzb@hainan.gov.cn。报名材料压缩包命名格式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
(三)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笔试入围人员,请注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后续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信息将在海南廉政网公布。
(四)符合条件人数较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名额。
(五)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898-65220962。
五、福利待遇
省纪委监委技术保障中心、省纪委监委福坡教育管理中心均为省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六、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公开招聘过程中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
(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海南省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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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纪委监委所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海南省纪委监委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