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和简介
1.玉林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职工作人员岗位:1人;负责协助部门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保护、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工作。
2.玉林共青团新媒体中心宣传专干岗位:1人;负责玉林市共青团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宣传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工作认真踏实,能吃苦耐劳,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强;
4.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5.身体健康;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
7.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26日至2002年3月25日期间出生);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②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③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④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凡涉及到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3月25日。
(二)岗位专业要求
1.玉林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职工作人员岗位: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社会学类、哲学类、法学类或心理学类专业。
2.玉林市共青团新媒体中心宣传专干岗位: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传媒类、计算机类或艺术设计类专业,在同等条件下,持有助理编辑职称者优先。
(三)命题
试题命制由共青团玉林市委员会组织或选派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按入围方式和保密规定执行。
三、工资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2000元,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2500元,年终根据工作表现,发放一次性绩效奖励;五险按玉林市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单位应缴部分分别由个人、单位负担。
四、报名工作程序
(一)制定并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0年3月25日在广西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日起至2020年4月3日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附件:报名表),《报名表》下载网址:http://rsj.yulin.gov.cn/,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共青团玉林市委员会考试报名登记表》后,发送至团市委办公室邮箱:yltwngb@163.com。
(三)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
面试一般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采用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面试前需携带《共青团玉林市委员会考试报名登记表》2份、《共青团玉林市委员会考试诚信承诺书》1份,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为应届毕业生的,则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籍证明,并于面试前一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共青团玉林市委员会办公室(玉林市玉东大道1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3E17)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五)公布考试成绩
面试结束当天,在共青团玉林市委员会公告栏和微信公众号公布考试成绩及排名。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一年内有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依据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六)体检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招聘审批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团市委书记班子会议审核同意后,在广西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五、联系方式
地址:玉林市玉东大道1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3E17,共青团玉林市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75-2825388,监督电话:0775—282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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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共青团玉林市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共青团玉林市委员会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