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职位
(一)海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1.统计研究岗位工作人员2名;
2.调查综合分析岗位工作人员1名;
3.数据管理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海南省国际商务促进中心:
1.行政管理岗工作人员1名;
2.信息科学岗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6.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海南省商务厅厅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专业参照附件2: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此次招聘信息通过海招网、海南省商务厅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等媒介上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上午8:30至2020年4月30日中午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址:http://zp0898.pzhl.net/index.php
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要求
(1)本次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要求:按照报名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及上传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
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20-200KB)。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名后应及时登陆海南省商务厅官网和报名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联系方式的畅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2020年4月30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0年4月30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0年4月30日16:00准时关闭。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员未达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或在征得报考人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调剂达到比例要求。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单和打印准考证相关事项将通过海南省商务厅网站公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计入综合成绩。依照“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
考试内容:以笔试公告为准。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通过海南省商务厅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员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拟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公示之日起3天内,因考生书面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并于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
(2)如复审材料与报名提供材料信息不一致或未按规定提供复审材料的,取消报考人员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应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
3.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及相关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结束后,在海南省商务厅网站公布考试综合成绩。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综合成绩名次。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以另外同级别的综合性医院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报考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资格。空缺的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审核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部门党组审核后,在海南省商务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省人社厅核准录用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试用期为1年。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政策执行。
四、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各项纪律规定。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898-65310010
咨询电话:0898-65371080(海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0898-65357768(海南省国际商务促进中心);0898-65305963(海南省商务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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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商务厅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