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8日至2002年4月2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除满足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须满足公务员职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4月28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等。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聊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初级岗位汇总表》及附件2《聊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单位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4月28日11:00-5月1日12:00
报名网址:http://www.lcsnky.com/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4月28日11:00-5月1日12:00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三)打印材料
初审通过人员须下载打印《聊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笔试时间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不按时打印相关材料的,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可自愿到聊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人事科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写、报送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初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高层次人才(博士)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聊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和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网站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007-6106
政策咨询电话:0635-6050152
聊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