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与人数
本次招聘管理人才共4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白沙黎族自治县2020年管理人才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三)勤奋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
(四)思想品德好,公道正派,为人诚实,作风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
(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六)身心健康;
(七)年满30周岁,50周岁以下(年龄要求:1969年4月2日-1990年4月1日期间出生)
(八)具备岗位需要的相关条件。
存在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2)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的;(3)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的;(4)失信被执行人;(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人才的方法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选拔、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组织体检、公告试用的程序进行。具体方法步骤是:
(一)发布公告(时间:2020年4月2日——2020年4月8日)
通过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白沙黎族自治县党建网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9日——2020年4月30日。
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及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箱统一标注“xxx应聘xx单位xx职务材料”。
2、网上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国徽面、个人面;
(2)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4)毕业证书;
(5)学位证书;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执行法院范围:全国法院)。
(8)有工作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9)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水平资格材料;
(10)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盖章证明或合同及社保缴纳清单;
(11)相关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须提醒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对照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任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已参加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材料接收邮箱:bsxrcb@126.com。咨询电话:0898-27715594(节假日除外的正常上班时间)。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给予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根据公告通知及时打印准考证(后续将继续发布公告通知)。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选拔
选拔拟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或根据实际报考人数确定具体选拔方式),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方可笔试。笔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应对能力和表达能力等。按笔试成绩的40%加上面试成绩的60%计算综合成绩。(具体选拔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考核
经体检合格后的应聘人员,根据其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不足比例时,按应聘者综合成绩高低依次进补,直至满足考察人选比例要求或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征求意见、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同时对录用候选人员开展必要的从业背景调查(考察),并做好核实调查记录。具体考察工作方案另行规定。
(六)讨论决定
考察组向招聘领导小组汇报考察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评价结果,提出拟招聘人选,提请常委会讨论决定。
(七)组织体检
组织拟招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是否合格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为依据。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八)公告试用
将拟招聘人选在白沙县人民政府网、白沙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告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选签订相关协议。
五、福利待遇
30-50万年薪(具体以县政府下达文件确定为准),工资及福利待遇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
六、人才管理
本次招聘的人才,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才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3年,试用期时间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3年聘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终止劳动合同。需要继续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向招聘领导小组申请,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县委审批后继续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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