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岗位
(一)岗位名称及招录数量
大东区安全生产协管员15名
(二)岗位职责
主要协助街道安全监管机构承担本辖区内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具体职责为:
1.负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汇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立即告知生产经营单位整改,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街道安全监管机构。
2.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参与街道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
3.负责采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数据,协助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台账,实现安全生产动态监管。
二、招录条件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录、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招录。具体条件如下:
1.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优先;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至4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大东区应急管理局(大东区津桥路20号,区政府二楼应急局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张一寸同底免冠彩照,并填写好《2020年大东区安全生产协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自行填写打印电子版,正背面打印一式两份)现场报名。
(二)考试、体检和政审
1.考试:鉴于目前防疫工作形势,考试具体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者保持关注政府官网后续通知,并确保报名电话畅通。
2.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在大东区政府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3.政审: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
(三)签约上岗
对公示期满人员统一组织上岗。
四、待遇与合同
(一)招聘人员性质
此次招聘人员的用工性质为合同制,不占编制,没有执法权限。
(二)管理模式
大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内协管员的统一调配使用,街道办事处负责协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建立健全协管员的教育培训、考核评议、退出等管理制度,明确协管员岗位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协管员行为。
(三)工资待遇
大东区安全生产协管员岗位工资标准为23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四)合同签订
大东区应急管理局委托区政府指定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企业负责临时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合同管理、工资发放、代缴“五险一金”,以及处理劳务纠纷等。
(五)续聘续用
大东区应急管理局对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后,依据考核评鉴结论,对表现较好且能够胜任工作的合同制工作人员续签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大东区应急管理局:024-88527073
大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8852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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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东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