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招聘平果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协管员1人。
二、招聘要求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
2.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3.年龄在3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4月3日--1985年4月3日期间出生);
4.学历: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具有较强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女性身高在1.6米以上;男性身高在1.7米以上;
6.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2019年4月8日。
(二)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平果县城管大队(新兴路四巷)办公楼303室,联系电话:5822069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
1、填写《平果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各种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免冠小2寸标准彩照2张。
(五)资格审核: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试前确认。
(六)面试和考察
由城管大队组织人员对符合招聘资格人员进行面试和考察。面试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经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员,结果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审批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大队领导班子会讨论同意后在平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实行聘用制,合格者与城管局城管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年度考核不合格,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六、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聘用期间参照《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和《关于实行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问题的通知》(平人社发〔2017〕31号)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城管大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6-582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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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