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附件1《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2020年院编(非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任何招聘信息以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方网站发布为准。
(二)报名要求(仅接受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出即日起,截止时间另行在医院官网发布。
2、网上报名邮箱:nhdxfsnhyy@163.com。报名邮件标题名称为应聘岗位+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层次+所学专业+姓名,如:神经内科+北京大学+硕士+内科学+张三。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院编(非事业编制)招聘考试报名表》(需手写签名扫描或拍照);
(2)《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院编(非事业编制)招聘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电子版);
(3)本人有效身份证、提供现有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认定报告)、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有学历层次要求的提供学历层次证明、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
(4)个人简历(电子版);
(5)报考医师岗位的需提供对应专业类别(如:临床、中医、口腔等)的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应届七年制硕士、八年制博士除外。
(6)报考医师岗位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对应岗位要求专业(或研究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住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标明起止时间段),并且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或出具省卫健委住培管理机构开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单,否则视为未达到应聘条件,取消公开招聘应聘资格,不予录用。已获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或七年制硕士、博士研究生除外。
(7)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所有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资格审核
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将在我院官网进行公示。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他人。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经医院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A类岗位:采取笔试、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占综合成绩的2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2)应聘B类岗位:试讲考核、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考核占综合成绩的40%、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占综合成绩的2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3)应聘C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4)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所有环节的考试;
(5)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以上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者参加所有环节的考试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本次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各环节的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所有应聘者随时关注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方网站。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以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被录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八)录用后管理
录用后如符合事业编制招聘条件者,可参加事业编制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部0734—8358018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0734—835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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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院编(非事业编制)招聘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