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择优聘用优秀人才。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被聘用者为事业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详见附件1)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5)按照相关规定与招聘单位应当回避的;
(6)现役军人及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南人才招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后期相关公告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网站、海南省群众艺术馆网站上公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09:00-5月20日17:00。
3.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295。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1个岗位。报名者需上传以下报名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图片不超过2MB):
(1)完整填写《海南省群众艺术馆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下载附表2填写后本人亲笔签名上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6)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
(7)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岗位所需其他证书;
(8)属于在编在岗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岗位,需上传相关的社保清单(社保部门开具的盖章纸质扫描件)及劳动合同、工作证明(证明需写明具体职位和工作年限)。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热线:0898-66738761、66755313。
5.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名单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网站、海南省群众艺术馆网站上公布。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网站、海南省群众艺术馆网站上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笔试平均分),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网站、海南省群众艺术馆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南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网站及海南省群众艺术馆网站公布。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的体检机构须与初次体检机构同一级别且有纪检人员陪同,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网站及海南省群众艺术馆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网站及海南省群众艺术馆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省编办开具《空岗卡》,然后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5398879
监督电话:0898-65200627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1.2020年海南省群众艺术馆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2020年海南省群众艺术馆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海南省群众艺术馆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