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取的原则,以实际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为考察重点,通过面试和考核,真正把优秀人才充实到我校教师队伍中来,为建设一支与教学、科研相适应的师资队伍打下基础。
二、招聘职位
经济学专业专职教师1名。
三、招聘对象范围和要求
招聘对象范围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经济学专业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下同)职称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热爱党校教育事业,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和学位证明),或具有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四)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副教授以上职称应聘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0年3月30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的,不得应聘;
(五)失信被执行人;
(六)其它有明确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分别在海招网、儋州市政务网等门户网站发布岗位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4月30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46)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以下报名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大小不超2MB):
(1)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2020年儋州市“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有效期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3)户口本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及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在有效期内,有二维码标识;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和学位证明)。
(5)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6)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其他材料;
(7)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755323
3.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委党校负责,经资格审查,市委党校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签订《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并将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名单在儋州市政务网公布。招聘数与应聘经初审合格人数比例最低为1:3,如未达1:3的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面试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以百分制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聘者不得进入考核。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儋州市政务网公布。
(五)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第一名为考核人选。由领导小组统一派出考核小组深入考核人选原单位对考核人选逐一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岗位适应能力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六)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组织根据考试和考核情况综合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到一家省级三甲医疗机构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按程序和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七)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及体检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需与市委党校签订拟聘用意向书(详见附件)。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儋州市政务网和招聘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有举报不符合条件者,由招聘领导小组调查处理。
(八)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须于2020年7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有关毕业证书,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否则视为放弃,责任自负。
六、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使用
(一)聘用的专职教师当做引进的人才纳入用人单位正式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符合《儋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试行)》(儋委发〔2017〕24号)有关规定的专职教师可享受我市引进人才的相关补贴和保障。
(三)市委党校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可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支持,鼓励引进人才开展科研活动。
(四)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免费健康检查。
(五)聘用的专职教师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未经批准,不得辞职或调动。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守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儋州市委党校
邮政编码:571700
邮箱:dzswdx0898@126.com
联系人:谢凌云郑娜
电话:0898-2338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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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儋州市委党校“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招聘岗位表.xls
中共儋州市委党校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