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是一所吸纳“北京-海口”办学优势,立德树人、开放包容、勇于创新的学校。学校将秉承当代教育家刘彭芝校长“爱与尊重”的教育理念,践行“尊重个性,挖掘潜力,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一切为了祖国的腾飞,一切为了人类的进步”的办学宗旨,力争将学校建设成为位居全国基础教育前列的优质学校。现向全国公开招聘学校(小学部)优秀教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纳优秀教师,组建教师队伍,确保正常开展教育教学。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专技岗31人、管理岗2人。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福利待遇,海口市引进合作办学相关协议规定的薪酬及待遇,带薪寒暑假、年度体检等。学校配备食堂,为老师提供宿舍,为条件优秀者提供周转住房。学校依托人大附中联合总校领先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平台,为教师提供培训和发展个人潜能的空间,实现个人专业持续提升。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4.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附件一)。
(三)专技岗位招聘要求
1.应届毕业生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硕士研究生或者重点大学本科生,具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未取得相关证书请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填写“承诺书”(附件三)上传至报名网站,并于2020年7月20日前提交该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并取消报考资格。
(2)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一致,普通话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普通话等级要求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请填写“承诺书”(附件三)上传至报名网站,并于2020年7月20日前提交该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并取消报考资格。
2.在职教师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一致,普通话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普通话等级要求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3)在学校教学一线工作满两年,获得县级及以上课堂教学(或说课)比赛一等奖(国家、省地级比赛一等奖或二等奖)或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4)英语学科教师需具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本专业留学生不需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公示期7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者访问链接(http://haikou.zsjcyxm.com)填写报名表及相关资格证明并上传证明文件。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14日9点至2020年4月27日18点。
3.报名要求: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一切后果自负,报名材料不退还,报名考生需签写“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四)并上传至报名网站。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本方案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将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核程序,笔试和面试均在网络线上进行。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任教学科的专业知识等。
(3)笔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名单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评委独立打分,评委小组综合评定。
(2)面试内容:应聘教师岗位考生说课及现场答辩。
第一,提前50分钟电话通知说课篇目及说课具体时间,应聘人员依据“课程标准”自行备课,按时间要求上线进行说课。
第二,说课及答辩。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说课时间为7分钟,回答评委提问3分钟。
应聘非教师岗位考生直接进入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3.考试成绩排名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校长面谈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视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
考察合格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复查后仍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视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员。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教育局网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经市教育局党组审核通过后,在海口市教育局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纳入我市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服务期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3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刘老师0898-36625762
章老师0898-36625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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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