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行政综合岗1名;矿产资源管理、用地管理等业务岗位4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工作认真细致、执行力强。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专业不限(优先招录矿产资源、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建筑、中国汉语言文学等行业相关专业),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及常用办公软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有精神病史的;
(6)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7)存在不适宜自然资源管理及林业等工作的其它情形。
二、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2800元/月(含基本工资、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科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具体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实施。其他福利参照兴宁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办公地点: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副楼。
三、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报名,招完即止。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扫描件编辑“姓名+手机号码+报名岗位”发送至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邮箱xnzrzy@163.com。
(三)咨询电话:0771-2100137。
四、面试内容及时间
报名后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审查选择合适人员面试,应聘人员面试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要求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要求在南宁市三级甲等以上(含)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办法
拟聘用人员经城区人社局批准备案后,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办法》,由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两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