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7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四)有较强文字功底,熟悉常用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财会相关专业优先。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三、岗位职责
办公室助理工作人员1名(行政辅助岗位),负责文秘、财务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13日(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段: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9楼0920室。
联系人:李尚阳
联系电话:0771-582655218077796393
联系邮箱:qxqkx@126.com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
(2)考生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考生简历1份;
(4)《南宁市青秀区科学技术协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考试,本次招聘直接面试不设笔试。
(三)面试:本次招聘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出题,邀请城区纪检监察委、城区人社局指导开展。面试内容: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操作。
(四)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拔资格的,须在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并按照面试结果排名依次替补。
(五)体检:按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南宁市三甲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聘用: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拟聘用人员分别在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大楼、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首次签订合同年限为三年,期满后按照城区批复再行考核签订。
五、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城区相关文件执行,工资: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根据用人单位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为840元/月。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六、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科学技术协会;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报名表可登录青秀区政府办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并填写)交到报名地点,资格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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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