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和应聘资格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2.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作风踏实。
3.工作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政治素质高、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强,举止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
(二)应聘资格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2.30岁以下(1990年4月7日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设置所需专业。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5.持有C1驾驶证。
6.有政府部门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二、报考程序
1.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在4月7日至4月21日将应聘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荣誉证书、职称证明等材料(电子材料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应聘编外人员-姓名”)发送至邮箱:qtgyq2008@163.com,咨询联系人:韦焕均,电话:19978562764。
2.面试。由帮办中心进行简历筛选确定面试人员,组织第一轮面试,时间为4月22日-23日。通过首轮面试,由覃塘招商引资项目帮办领导小组组织第二轮面试,时间为4月24日,通过面试者进入体检环节(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进入体检环节的对象,由帮办中心组织前往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4.考察聘用。由覃塘招商引资项目帮办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
三、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党建组织员待遇发放,约3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下乡参照覃塘区下乡补贴标准发放,另有年终绩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因个人原因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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