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1、应聘人员应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作风正派,遵纪守法,严守秘密,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财政综合管理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2、学历、专业、招聘人数及其他条件:
要求取得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及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招聘5人。
3、同等条件下,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精通工程造价专业知识和概预算定额,熟悉国家及当地工程造价信息和政府文件、市场建材价格、工程量的计价等信息,获得一级造价师、二级造价师职业资格及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优先。
4、上述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5、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纳入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止(法定上班期间8:0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广西桂平市新岗东路71号,桂平市财政局四楼人事教育股办公室,联系电话:0775-3383447。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及个人简历(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2张。有获得奖励的,请提供地级市以上的荣誉证书、证明材料。并填写《桂平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4、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根据面试情况,由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按桂平市财政局通知要求,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关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
6、对被确定的体检合格聘用对象进行考察。
7、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聘用。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
2、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3、本公告由桂平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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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