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肇州县2018年人才引进公告
依据《肇州县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管理实施意见》,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为满足园区企业发展和全县教育改革的需要,现面向全社会引进优秀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2018年计划引进40名,具体为:
(一)园区企业
1、经营管理人才15名。
2、专业技术人才15名。
(二)教育部门
高中教师10名。其中:
肇州县第二中学: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
肇州县实验高中:数学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
二、引进范围
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全日制一表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报名企业职位的,所学专业与企业需求相同或相近,要求具备一定的沟通和管理能力,具有一定工作经验者、在企业工作过或实习者优先;
3、报名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毕业证要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相同,同时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
6、年龄条件,本科生28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3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学历,其他条件不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在各级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
3、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的人员;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名的其他条件。
四、引进方式、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2、报名。报名分为两种形式。
(1)现场报名,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到各大院校参加大型招聘会和组织召开宣讲等活动,收集报名信息,做好有关标准、政策的解释工作,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在肇州县政府网下载并填写《肇州县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发送至肇州县人才办邮箱:zzxrcb@163.com,电子邮件请按以下格式规范填写,样式为:大学简称+专业简称(注明一本或研究生)+姓名。
3、初审。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需现场报送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肇州县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科批次录取证明或三联单、在校就读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批次录取证明或三联单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教师岗位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网上报名人员需到大庆市肇州县人才工作办公室现场报送上述材料。
4、能力测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笔试、面试。能力测评一般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测评由县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在各高校或县内进行,经笔试、面试后,初步确定进入第二轮人员名单。第二轮综合测评在县内举行,由用人单位、人才领导小组有关单位人员共同参与,确定拟引进人选。
5、人选确定。按照引进岗位能力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录。
6、考核。由县人才办和相关用人单位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拟引进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况,并对其档案进行审查。
7、体检。组织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选承担。
8、公示。拟引进人选在肇州政府网站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9、签订协议。引进对象确定后,签订就业协议。
10、其他事宜。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出现影响聘用问题,岗位拟引进人选减少时,均不进行递补。
五、人员管理
1、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引进手续。
2、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3、引进人才接受《肇州县引进人才流动管理办法(暂行)》约定,在肇州县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5年,需签订肇州县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
六、相关待遇
1、工资及福利待遇。
引进人才婚前免费入住人才公寓,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引进人才,给予2万元安家费。
园区企业引进人才:在企业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内的档案工资由县人社局按照同类事业单位人员档次核算,从县政府拔付给企业的科技经费中列支。引进人才在3年服务期内,企业可为引进人才提供适当的补贴,补贴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
教育部门引进人才:落实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2、选择性权利。园区企业引进的人才,3年服务期满,由县人才工作办公室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及合格以上的可选择到县内事业单位工作或留在企业工作。选择到县内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配,落实事业编制;选择留在企业工作的,转为企业自用人员,不受5年服务期的限制,不予落实事业编制。
3、职称评审。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优先推荐晋升。
七、其他事宜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庆市肇州县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联系方式:0459-8555800
地址:肇州县政府综合楼522室
邮箱:zzxrcb@163.com
邮编:166400
大庆市肇州县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