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联合颁布《关于做好激励引导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有关工作的通知》(平组通〔2020〕5号)文件的相关精神,按照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岗位需求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
一、招聘原则、范围及对象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所需条件要求的人事代理人员27名。
二、招聘方式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设立招聘绿色通道,简化招聘程序,采用电话或微信报名、视频面试或考察等方式直接招聘。为阻断疫情传染,相关招聘手续可疫情过后补办。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采取两种报名形式:电话、微信。
2、报名时需要提供下列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等原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本人签字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报名表详见附件2),所有材料扫描或拍清晰照片发送到邮箱。
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邮箱:pdssjsbyy@126.com。相关资料电子邮件上报,并以个人发送邮箱时间为准。
4、报名电话:0375-6166131温亚琴
微信号:S17737088166
5、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30日。
6、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6、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服务期内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任职岗位要求招聘人员数量
任职岗位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六、公示
根据报考者面试、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通过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待遇
参照事业单位标准套改工资,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八、纪律和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招聘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监督电话:0375—7667925
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