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
面向肥西籍退役军人公开招聘且符合条件的人员,肥西籍退役军人是指入伍地为肥西县,退出现役后仍返回本地生活居住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条件”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退役人员;
(三)曾被开除军籍的退役人员。
(四)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肥西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点击招聘公告下方蓝色方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9:00至2020年4月20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4月21日16:00前登录上述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职位查询。详见附件《肥西县2020年县民政局殡葬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提供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肥西县2020年县民政局殡葬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4.缴纳笔试(含报名费)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2日16:00前登录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本招聘公告下方蓝色方框“网上缴费”系统,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网银)缴纳笔试费45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开考比例。招聘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N+1方可开考。若该岗位缴费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则按照“岗位缴费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6.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4月29日9:00至4月30日17:00直接从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本招聘公告下方蓝色方框“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人文历史、国情省情、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职业能力测试等。
2.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针对疫情情况,为了保证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或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布为准。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布笔试成绩。
4.面试入围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四)资格复审
1.县人社局会同县纪委监委、县教体局等相关单位组成资格复审小组,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员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一次。
2.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携带与报名时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士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处理、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若该岗位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本人档案,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退役鉴定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如拟聘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合成成绩依次递补(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八)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九)公示
拟聘人员统一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及待遇
1.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即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可以续聘。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人员一律不入编制,基本工资由人社局核定;鉴于岗位特殊性,有关聘用人员绩效工资和岗位补贴由县民政局确定,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备案。具体项目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六、其它
1.为节约公共资源,加快招聘考试进程,本次笔试与2020年4月8日开始报名的肥西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同一天进行,请已经报名辅警考试的考生慎重选择。
2.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目发布。
咨询电话:0551-68841067(县民政局)
监督电话:0551-68859589(县纪委监委)
考务电话: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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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肥西县县民政局殡葬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肥西县民政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