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及条件
合肥学院2020年度引进119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特需人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合肥学院2020年度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特需人才岗位表》(见附件)。
引进对象:
1、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
2、高校系列教授;
3、高校系列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如属紧缺专业或教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可以是硕士研究生);
4、特需人才(在德国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年龄条件”中“40周岁以下”为“1979年3月6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引进人才类型及待遇
(一)国内高层次人才
1、国内高层次人才类别
第1类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海外院士。
第2类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入选者;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
第3类人才: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第4类人才:紧缺专业、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如属紧缺专业或教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可以是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有企业工作经历者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引进人才的成果要求:在教学、科研和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取得较为显著的业绩。
3、引进国内高层次人才待遇
学校为高层次人才设立人才引进专项基金,列入财务预算,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和科研启动费。学校鼓励引进人才面向社会购房。学校一次性给予安家补贴(用于购房、安置费)。工作满8年后,安家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其标准见附件
(二)海外高层次人才
1、海外高层次人才类别
第1类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第2类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在海外本研究领域从事教学、科研、研发或企业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和有产学研合作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第3类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所学专业(研究方向)为学校学科建设急需,且学术成果较为突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第4类人才:特需人才。(在德国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有企业工作经历者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学校为第1至第3类高层次人才设立人才引进专项基金,列入财务预算,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和科研启动费。学校鼓励引进人才面向社会购房。学校一次性给予安家补贴(用于购房、安置费)。工作满8年后,安家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其标准见附件
四、聘用方式
对具有博士学位急需专业的研究生、高校系列教授、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如属紧缺专业或教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可以是硕士研究生)和特需人才(在德国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实行编制内聘用。
五、引进程序
1、应聘者报名,接收简历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合肥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可从合肥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填好后将文件名改为“部门-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学位-最后毕业学校”,如“建工系-教学-张三-建筑学-博士-北京大学”,电子邮件同时发至人事处邮箱(rczp@hfuu.edu.cn)和学院联系人邮箱,以附件形式发送,大小控制在1M以内,邮件标题亦为“部门-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学位-最后毕业学校”。
2、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收到应聘人员的简历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3、遴选
遴选采取试讲或专题讲座形式进行。各考核组在考核后提出拟录用(聘用)意见时,遵循“从高分到低分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校长办公会审议、体检、考察、公示等。
4、公示期满无异议、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和考察合格的,学校人事处与受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其他高层次人才开具接收函,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者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等材料。
3、高层次人才引进在聘期内实行聘期目标考核。
七、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158077
Email:rczp@hfu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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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合肥学院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特需人才岗位表.xls
合肥学院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