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相关招录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机关雇员3名。
(二)招聘岗位
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30周岁。往届毕业生指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人员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招聘岗位须提供的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等。
(四)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除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愿意履行机关雇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熟悉电脑操作和办公软件应用,具有较好写作水平。
(6)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时间第一天。
2.不能报考条件: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或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30日的上班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要求:
报名者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自行下载、打印和填写好《中共肇庆市鼎湖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机关雇员报名表》(见附件1)。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中共肇庆市鼎湖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考机关雇员报名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驾驶证复印件;
(3)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照2张;
(4)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机关雇员由中共肇庆市鼎湖区委政法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查内容主要是报名材料是否与原件相符(携带报名表、证件、证书等材料原件现场复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派发笔试准考证。
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无论何时发现,均可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专门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报名情况、笔试成绩调整进入面试人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布。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面试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经笔试、面试确定考生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的,经中共肇庆市鼎湖区委政法委员会研究决定后,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组织考察
由中共肇庆市鼎湖区委政法委员会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六)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中共肇庆市鼎湖区委政法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填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报名后请密切留意鼎湖区政府门户网上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通知。
2.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公告由中共肇庆市鼎湖区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中共肇庆市鼎湖区委政法委员会政工监督室咨询,联系电话:0758—2622146,联系人:钟先生、何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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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肇庆市鼎湖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