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相关招录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机关雇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5日后出生),专业不限。
6.身体素质较好,录用后将经常下乡协助从事综治维稳工作、突发事件处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文秘、值夜班、节假日值勤等工作,适合男性。报考者需具备下列条件:熟悉电脑操作和办公软件应用,具有较好写作水平,具有汽车驾驶证。
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岗位具体情况:
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5日至12月13日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鼎湖区罗隐路区综治中心三楼办公室。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汽车驾驶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可到鼎湖政府门户网http://www.zqdh.com.cn通知公告栏下载或到报名点领取《报名登记表》),交1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4.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
(二)考试
考试按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笔试成绩调整进入面试人数。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17日(星期二)上午9:00开始,笔试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生。面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笔试、面试确定考生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放弃聘用资格的,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排列递补体检对象。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组织考察
由招录单位派出考察组,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招录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标准执行。
五、其它
未尽事宜,可向中共肇庆市鼎湖区委政法委员会政工监督室咨询,联系电话:26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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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肇庆市鼎湖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