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须在应聘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职业操守;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曾受过纪律处分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处分期内或影响期限未满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成都市崇州都市农业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成都市崇州都市农业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送到报名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邮箱:209869506@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报名表内容及格式不得随意修改。
(二)报名时间
2020年4月17日09:00至2020年4月26日17:00
(三)其他要求
1.应聘者按照公告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进行网络报名,报名表中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
2.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等,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初审。初审合格者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行现场原件校验,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的,取消审查资格。原件校验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成都市崇州都市农业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应聘者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应聘者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分段分批进行面试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面试总分值100分,着重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得分80分及以上人员,方可根据每个岗位招聘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及薪酬待遇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与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4年劳动合同含6个月试用期)后,派遣至成都市崇州都市农业功能区管委会工作。薪酬待遇按照《成都市崇州都市农业产业功能区党工委管委会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根据工作人员岗位、业绩、贡献,按照优绩优酬原则确定薪酬,薪酬由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两部分构成,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年薪总额7—9万元(含个人应缴纳部分)。
符合《崇州市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开展“品质崇州·英才汇聚”行动计划》(崇委办〔2018〕30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028)82313917
本公告发布网站:
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chongzhou.gov.cn
本次公告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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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成都市崇州都市农业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成都市崇州都市农业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