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考对象。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硕士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到岗前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自贡市贡井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24日—2020年4月28日(4月28日截止至下午5:00,以收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自贡市贡井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在表上),电子档(文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发送至报名邮箱1013119441@qq.com。
(三)资格审查及缴费:报名结束后,由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报名者提供的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及时电话通知资格复审和面试相关事宜,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初审合格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如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重要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还须提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表复印件。
报考者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类别,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通讯畅通。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并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按照80元/人缴纳面试费。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由区招考主管机关、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一)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新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考生须按规定时间赶到考场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的视为缺考。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面试内容及命题。面试总成绩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岗位匹配度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仪表等。
(四)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划定面试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75分,高于此合格线(含75分)的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面试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不予聘用。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区招考主管机关统筹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考察对象经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批确认,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调流动。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贡井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核招聘人才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区招考主管机关。
(一)政策咨询电话
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3311862。
(二)监督电话
中共自贡市贡井区纪委自贡市贡井区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813-3210362。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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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