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需求
(一)康复医师1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2.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之后);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康复医学专业,并取得执业医师证。
4.应聘人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检验工作人员1名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2.身体健康,25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之后);
3.限万安户籍;
4.服从医院管理及科室工作安排。
5.应聘者须提供毕业证(在校学籍证明)、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药剂工作人员1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28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之后);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专业(西),取得药士且以上资格证。
5.应聘人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药士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方式
理论+面试。其中理论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四、考试方式
理论考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总分100分。
五、报名时间
4月21日―4月27日。
六、报名地点
应聘人持相关证件到县医院门诊四楼行政办公人事科报名,咨询电话:0796-5701346。
七、考试时间、地点
理论笔试:4月29日14:40-15:40;
面试时间:4月29日16:00-17:30。
理论笔试:门诊五楼小会议室;
面试地点:门诊五楼小会议室。
八、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核录用资格,依次由下一名填补空缺。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发现违规者,一律终止其资格。
九、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万安县人民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经万安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资格复审合格,给予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十、待遇
凡聘用人员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经院人事考核小组考核合格,享受同级聘用制人员相关待遇。
十一、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对招聘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未尽事宜,由万安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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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人民医院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