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选聘,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计划数:4名
招聘岗位:12345政务热线岗位1名、办公室文秘岗1名、督查督办岗2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学历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户籍:温州市区(含鹿城、龙湾、瓯海及洞头);
3.年龄:男性40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女性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4.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不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记录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在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立案审查期尚未结案的;
4.有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5.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6.有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要认真阅读《2020年瓯海区信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各项要求,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要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或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考生本人报名。如有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定于2020年4月21日至4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地点:瓯海区信访局(瓯海区行政中心8号楼2楼)208室。联系人:陈斌,联系电话:88510939,18324219208。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3.《报名登记表》1份。
(四)资格审查。由区信访局负责报名工作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此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工作由区信访局具体组织实施。如报名人数过多,将增加笔试,笔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及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则安排加试。体检、考察参照2020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中国瓯海”门户网站(http://www.ouhai.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程序和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依序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依序递补。
八、其他事项
1.有关面试(笔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及招聘其他事项的通知届时将在中国瓯海门户网站(http://www.ouhai.gov.cn/)上发布,请相关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招聘工作接受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的全程监督,监督投诉电话:88519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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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信访局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