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温州户籍。
4、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
(1)应急处置管理岗位: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及自动化类相关专业;
(2)内勤岗位:专业不限。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4日至4月10日
(二)资格审查
1.应聘者需在上述时间内把报名表、单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80274123@qq.com),应聘者需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77-88635387/56989030。
2.经资格审查通过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参加面试。对审查未通过者,将不再另外联系,敬请谅解。
(三)考核方式
在审核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统一面试,择优聘用。
(四)现场确认
面试完成后,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待聘人员携带相关证书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中国鞋都一期31号地块特检大楼706室。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标准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其空缺的体检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编外聘用
1.编外聘用以后待遇,按照《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工资分配方案》和百元产值绩效工资含量包干办法执行;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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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