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编外工作人员10名,从事人口普查试点、人普前的清查摸底、普查小区划分和建筑物标绘、业务培训、正式入户登记、数据处理、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3.专业不限,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4.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职称或统计调查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5.能够听懂宁波方言的优先考虑。
三、工作地点
海曙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海曙区雅戈尔大道一号办公区)。
四、薪资待遇
1.受聘人员为海曙区统计局编外工作人员,平均月薪2500元左右(扣除五险一金,根据工作量有一定上下浮动),工作表现优异者,待遇从优。
2.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
3.食宿自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6日;
2.报名需提供资料:《海曙区统计局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电子版;
3.报名方式方法: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填写报名表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nbhstj@sina.com。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步资格审核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能力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六、相关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海曙区统计局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拟录用人员,未录用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3.通过体检并确定录用的人员,试用期限为一个月。最终录用人员按照劳务派遣办理有关手续。
4.本公告由海曙区统计局负责解释。咨询老师:张老师;电话:89298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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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统计局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