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在读的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8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前往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二)考试(总分100分)
分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满分各为50分。
1.岗位专业能力测试环节。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于5月10日前完成专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为35分(满分为50分)。
2.面试环节。技能测试后按1:3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合格分数线为30分(满分为50分)。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
(四)政审
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五)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婺城区编外工作人员。
三、其他
1.薪资待遇按婺城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若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形时,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检、政审合格后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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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