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1092116128@qq.com,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到5月8日下午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打包发送至报考单位,打包文件命名方式及邮件主题:姓名+应聘单位和岗位+联系电话。单位联系电话:0579-82136886;联系人:卢老师,郑老师;
(二)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与岗位条件相符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称职证书、执业证书、工作简历等材料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和筛选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再通知进行考试,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和内容:考试采用百分制。笔试(专业知识科目)占50%,面试占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符合报名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按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中医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金华市中医医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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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中医医院
2020年4月27日